举报查询 登录 | 注册
  1. 首页
  2. 资讯要闻
  3. 解读 | 网信办和证监会联合发布意见 传达了哪些信号?

解读 | 网信办和证监会联合发布意见 传达了哪些信号?

发布时间:2018-04-17 16:59 分享到:
央网信办和中国证监会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推动资本市场服务网络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支持符合条件的网信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总体要求是推动网信事业和资本市场协同发展,保障国家安全和金融安全,促进网信和证券监管工作的联动。哪些企业符合条件?《意见》如何支持和规范网信企业发展?哪些因素促进政策落地?网络传播杂志带来深入解读。

网信办和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资本市场服务网络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从融资、并购重组、中介机构参与等方面给予创新型网信企业政策支持,加快实施网络强国战略。红利信号已经发出,下一步就只待具体的细化举措。

哪些企业符合条件?

此次指导意见中所说的网信企业主要指的是互联网、信息设备制造、信息传输、信息技术服务等领域的四类网信企业,尤其是符合国家战略规划和产业政策方向,有利于促进网络信息技术自主创新、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的网信企业。

此前,证监会在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时明确,试点主要针对少数符合国家战略、具有核心竞争力、市场认可度高,属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通过对比不难发现,互联网企业在入选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范围后,再次入选创新型网信企业范围。

如何支持发展?

对于网信企业的支持,从《意见》中我们看出,几乎是全方位、多角度的政策扶持力度:

加快扶持培育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网信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实现首次公开发行和再融资;

鼓励具有行业竞争优势的中小网信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鼓励中小微网信企业在区域股权市场挂牌;

拓宽债券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网信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等;

鼓励网信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完善产业链条,引进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参与全球资源整合,提升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能力。

如何规范发展?

在资本市场政策支持网信企业的同时,《意见》还设定了规范促企业合规发展:

积极支持符合国家战略规划和产业政策方向,有利于促进网络信息技术自主创新、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的重点项目;

指导网信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业务标准,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坚持合法稳健的经营原则和模式,有序参与市场竞争;

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结合网信企业经营业务和模式特点,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网信行业细分领域信息披露要求。

哪些因素促进政策落地?

网络强国战略、互联网发展阶段促政策落地。

一方面,国家战略导向,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要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完善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规范和促进网信企业创新发展,推进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

另一方面,BATJ(百度、阿里巴巴、腾讯、京东)以及相关概念的互联网企业纷纷“外流”境外上市。而当前,正谋划上市的创新互联网企业数量亦在不断增加。

无论是国家战略的落地,还是互联网企业的发展现状,都迫切需要资本市场及时改革以适应新经济发展的需要,所以,我们率先看到,资本市场迎接独角兽企业的举动从网信企业开始。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指出,当今世界,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网络信息技术深刻改变着全球经济格局、利益格局、安全格局。我国正从网络大国向网络强国迈进,在互联网、信息设备制造、信息传输、信息技术服务等领域,涌现出一大批创新型网信企业,有效拓展了经济发展新空间,为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背景下,需要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加强政策引导,促进网信企业规范发展。

此前已经正式启动的CDR(即Chinese Depository Receipt,中国存托凭证)试点就是针对已在国外上市的大型互联网创新型企业。存托凭证是一种在国际上已经较为成熟的证券品种。根据监管层披露,此次证监会推出存托凭证这一新的证券品种,同时对于符合试点条件的红筹企业(指注册地在境外、主要经营活动在境内的企业),可以优先选择通过发行存托凭证在境内上市融资。

制定出台《意见》,从发展网信事业方面,有助于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支持网络强国建设积极作用,有助于网信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大做强。从资本市场发展和监管方面,有助于提高网信企业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有助于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来源:网络传播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