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涉民生领域、经济领域和涉警网络谣言集中多发,网络暴力花样不断翻新。为更好维护网络空间清朗,2023年12月和2024年1月,公安部先后启动“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和“打击整治网络暴力”专项行动。
杭州市公安局网安部门按照公安部部署和省公安厅要求,坚持“以管促防、以打促治”。4月10日上午,杭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专项行动推进情况。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杭州公安共侦破相关刑事案件3起,行政案件12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0人,行政拘留6人,行政罚款7人,教育训诫800余人,清理网络谣言信息11000余条,关停违法违规账号34000余个,整治互联网平台企业120余家次。
案例一
2024年1月,临平区公安分局工作中发现,网民颜某某捏造事实,虚构“临平区发生一起四名男子奸杀一女子”的恶性案件的谣言,发布在国内某知名内容分发平台。
后经查明,颜某某为获取平台收益,将道听途说来的消息,未经核实擅自向社会公布,并且为增加流量,配上了网上随意找来的图片,造成大量不明真相网民围观传播,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和市民安全感。临平区公安分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案例二
2024年3月,杭州市局网警分局工作中发现,河北网民李某某、甘肃网民张某某为引流牟利,利用社会热点事件,虚构事实博取关注,在短视频平台发布涉杭州某知名企业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网警分局迅速会同西湖分局赴两地将违法嫌疑人抓获。西湖区公安分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两人均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案例三
2024年3月9日,警方发布了有关“万象城商场珠宝店抢劫案”的警情通报。警情通报发布后,网民张某某为博眼球,恶意编造“万象城抢劫嫌疑人是其亲戚,去缅甸被骗,回来疯了”的谣言,后经网络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拱墅区公安分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案例四
2024年3月,市局网警分局会同临安区公安分局成功摧毁一个利用境外平台曝光境内网红主播等群体隐私,进而实施侮辱诽谤、骚扰敲诈、造谣滋扰的网络暴力犯罪团伙,涉及被侵害对象达2006人,其中涉我市网络主播127人。
经查明,该团伙为赚取流量收益,利用非法手段获取网络主播个人隐私,并以此为“料”,在境外平台“吸粉”达47万余人,同时,通过庞大“粉丝”群体肆意传播扩散,严重危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危及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日前,公安机关对该案进行了集中收网,犯罪团伙10名成员全数被抓获,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五
2024年1月,拱墅区公安分局侦办“王某某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经查明,该案中王某涛、王某娜、都某峰等人在安徽某地创办专业“水军”公司,雇佣王某、朱某、王某馨等25名员工,按照前端客服部、后端市场部等任务分工,从国内主要外卖平台拉取商家信息,为其提供刷好评、删差评服务,形成规模化产业链,对外卖平台运营秩序、电商生态环境造成重大破坏。2023年4月至今,查证的该公司销售额已达400余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杭州市公安局以实际行动,对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等网络乱象给予有力回击。
下一步,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将不断强化和持续推进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专项行动,进一步开展好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生态治理,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来源:"网信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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