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重要法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并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已是国家网络安全的重要方面,《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均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作出专门规定。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网络和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网络空间深度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和社会治理各个方面,极大地影响和改变了社会生产活动方式,在促进经济发展、技术创新、文化繁荣和社会进步的同时,网络安全问题,尤其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问题日益严峻。
2021年8月17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标志着国家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工作的制度设计已经完成,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工作进入新阶段。
2017年6月1日《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
近日,网络安全法的重要配套法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国务院公布,并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直接关系到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和公共利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成为维护国家网络安全的重中之重。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关系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和公共利益,具有基础性、支撑性、全局性作用,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是国家网络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2021年7月30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标志着我国网络安全保护进入了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为重点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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